大姚县人民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的决定》,大姚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这是大姚法院继2022年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后,再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近年来,大姚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定信念、忠实履职,司法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政治引领 打造一流法院队伍。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话,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等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积极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州中院请示汇报重要工作、重大案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上级法院工作安排在大姚县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是坚持党建品牌创建榜样引领。以大姚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全国优秀法官”同志为榜样,开展“党旗照初心 榜样引前行”“先锋领航 法正蜻蛉”党建品牌创建,开设“学先进 做先进”先锋讲堂、“青年干警微讲堂”,营造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郁氛围。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好“严管就是厚爱”,把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制度执行、责任落实、监督管理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中,坚决守住了公正廉洁司法底线,连续保持了大姚法院队伍24年“零违纪”的好成绩。
提升审判质效 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一是加强审判监督制约。明晰合议庭和独任法官权责,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把关、专业法官会议会商、法答网答疑的作用,促使法官主动研究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提升裁判释法说理水平。推进新型审判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落实院庭长阅核机制,加强对“四类案件”全流程监管,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二是细化审判质效管理。以“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通过通报分析、研判交流、评查整改等方式,健全完善审判运行态势日通报、周分析、月讲评制度,案件综合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三是突出示范强化引领。深化院庭长办案机制,提出“院长带头、庭长一线、突出示范、强化引领”的工作要求,院庭长带头办理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增强。
践行司法为民 提供一流司法服务。一是“一站式”提供“定制式”解纷需求。紧扣“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五个关键,高标准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常态化开展“今日我当班,为您服务”活动,来院群众诉求实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速度落实,群众对办理诉讼事务满意率达99.8%,2020年被云南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法院。二是“多元化”拓展“多渠道”解纷格局。融合人民法院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特邀调解员、诉前委派调解基层解纷资源,充分挖掘大姚“祭孔圣地”这张名片蕴含的儒家优秀文化思想,在潜移默化中让“以和为贵”浸润到纠纷调解中,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疏源头”释放“第一线”解纷潜力。推进诉前引导调解、诉中服判息诉、诉后回访及督促履行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无讼村(社)区建设,万人成讼率保持低位运行。四是“护民生”畅通“弱群体”保护通道。设立老年诉讼服务窗口和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绿色通道,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机制,2019年以来给予101名困难当事人国家司法救助113.66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18.97万元,为务工人员追回欠薪1192.92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坚持服务大局 创建一流法治环境。一是多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法官进企业”和“一对一”帮扶民营企业活动,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规范涉企案件执行,推进公司破产资产重整,助力“保交楼”,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机、重返市场。二是多角度深化生态司法多样性保护。探索建立“党建共建+巡回审判+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法治宣传”为一体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机制,有效发挥昙华、湾碧2个自然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和巡回审判点职能作用,开展“以案释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三是多举措推进平安大姚法治大姚建设。依法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对重大敏感案事件同步做好依法处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着眼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努力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