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协调推进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省委领导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的相关精神,研究推进我省做好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的相关工作,近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太原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杨福生召集相关领导和部门召开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协调推进会。
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栗战书委员长的批示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贯彻落实。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扛起长江上游的保护之责,全力做好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共同立法要注重维护和保障赤水河流域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保持常态化沟通,密切协作,加强调研论证,科学构建制度设计和条款内容,创新三省“共同立法”的体制机制,使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制定既体现云南特色,又符合三省“共立”的目标要求。
目前,共同立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梳理解决条例和决定制定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保证质量,制定出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和三省共同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梅,有关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环资委及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厅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栗战书委员长的批示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贯彻落实。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扛起长江上游的保护之责,全力做好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共同立法要注重维护和保障赤水河流域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保持常态化沟通,密切协作,加强调研论证,科学构建制度设计和条款内容,创新三省“共同立法”的体制机制,使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制定既体现云南特色,又符合三省“共立”的目标要求。
目前,共同立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梳理解决条例和决定制定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保证质量,制定出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和三省共同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梅,有关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环资委及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厅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