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音乐版权之争愈演愈烈
如果你是一个唱片发烧友,你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唱片市场的发展颓势已不能改变。
近日,弘则研究发布一组互联网音乐的研究报告。其中援引了一组来自IFPI(国际唱片业协会)的数据,数据显示,全球唱片产业规模已经萎缩至150亿美元左右。150亿美元,还不及滴滴快的一家公司的当前估值。
唱片市场的衰退,同时伴随着数字音乐收入的不断增加,尽管它还不足以抵消实体唱片销售收入的下滑,但其10%以上的超高增速,同样不容小觑。
“数字化产品,难以逃脱被复制的可能性。但如果为了保护版权,而引发版权方对版权的争夺,最后对用户体验而言,是不利的。”口水军团主创之一、“聚阵音乐”创始人董磊感慨,在互联网时代,用户体验恰恰又是非常重要的。
在版权时代下,互联网音乐将如何突围?
三大唱片巨头保持营收增长 仍难改唱片行业下滑颓势
虽然全球唱片业也不景气,但三大唱片巨头——华纳音乐、索尼音乐、环球音乐集团仍保持着一定的营收增长。
这得益于其资本并购,使得业务不断扩张。根据弘则研究分析,三大唱片业巨头旗下的唱片业务和版权业务均有轻微程度的增长,此外,索尼音乐娱乐公司的视频媒体业务以及环球音乐集团的商品销售业务也处在上升通道。
另外,巨头对下游流媒体音乐平台的强势话语权也是其营收增长的根本驱动力。简单来说,这些唱片公司的专辑所有权和专辑发行量市场份额巨大,如果拿走了这三大唱片公司,音乐平台就无法提供完整的服务,很多热门曲目都会消失。
那也许很多人会说,既然如此,版权时代的到来,岂不是能让唱片公司更有底气?根据弘则研究的调查,似乎并不是如此。
报告显示,国内唱片公司在下游终端前一直缺乏话语权,其收入主要来源于艺人经纪和现场表演,集中度不高,使得一些传统唱片公司很难东山再起。
版权代理或成新发展趋势
音乐版权开发虽不及文字,却也有其独特之处
当然,这并不代表唱片公司没有了发展前路。根据弘则研究预测,唱片公司未来有分散化、版权代理化、介入音乐节这三大发展趋势。
版权代理一直是“聚阵音乐”创始人董磊所看好的。在他看来,即使国内已经有一些在技术、发布等层面做得很好的音乐公司,但在版权服务上,目前还没有非常方便、专业的版权服务商,可以为更多的音乐人提供自主服务。
音乐版权也是可以进行开发的,虽然它不像文字一样,可以被改编成剧本、翻拍成电视剧、制作成游戏等,“很多时候,音乐只能为主体渲染一种情绪、氛围,不像文字影视一样,本身就有主体内容。”董磊说。
音乐版权如何再开发?在董磊看来,虽然面向C端(消费者)比较难做,但音乐版权可以向B端(商业)开放,比如说将自己所创作的音乐开放给专业的音乐库,供专业音乐人学习使用,从而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有一些单位、机构的音乐素材,甚至于供给电视剧、游戏等作为背景音乐使用。
“音乐其实可以分为词曲两部分,音乐背后的故事,同样可以作为版权再开发成影视作品。”九天音乐CEO马智勇透露,今年1月,公司就对外发布要将《广岛之恋》这一音乐拍成电影。当然,这些音乐往往是通过精挑细选而得。
音乐版权之争愈演愈烈
保护了音乐人的利益,会否影响用户体验?
音乐下载收费,在很多人看来,是进入版权时代的标志之一。正因为版权本身的价值,这也引发了行业巨头对数字音乐版权的争夺战。
弘则研究报告显示,在这场数字音乐版权争夺战中,腾讯系、海洋音乐集团和阿里系已经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其中,海洋音乐集团有酷我音乐、酷狗音乐等产品,版权数量达近2000万首;腾讯系有QQ音乐等产品,版权数量达1500万首;阿里系有天天动听、虾米音乐等产品,版权数量达250-400万首。
各自拥有版权,也就意味着用户要听完自己所喜爱的歌曲,可能需要下载数款音乐APP才能完成。
“保护版权,对音乐人而言的确是一种保护,但这其实并不利于用户体验,尤其是当某平台对某音乐作品进行版权垄断后。”董磊说,音乐版权和影视版权并不一样,听音乐本来就是一种很随意的行为,且消费时间往往较短。
董磊更赞成“一个音乐作品可以开放给多个音乐平台,用户按所需向版权方支付一定的费用”这种方式。而对音乐人而言,董磊认为,可以先将自己的版权开放,等到成为一个大IP后,再实行版权收费,或许会更好些。
“音乐平台对音乐版权独家资源的争夺,反映了当下音乐市场正在经历一场洗牌。音乐免费历史已久,要将收费市场培育起来,并不容易。”马智勇说,等到未来格局一定,相信用户的体验也会有更好的提升。
作者:张恩 来源:每日商报 发布时间: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