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让世界文化走进中国
——访北京版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艳
——访北京版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艳
随着中国出版产业快速进入变革、转型、融合期,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扩大国际文化服务贸易,版权贸易已经成为中国出版业提升国际影响力、国际传播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要环节。中国版权代理市场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发生着改变,在第十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即将召开之际,记者专访北京版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艳,请她畅谈该公司版权贸易所取得的成绩、体会以及思路。
引领产业发展方向
记者:可否谈谈版权贸易和版权代理所涵盖的内容?北京版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近年来在版权贸易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张艳:版权贸易实际上是文化内容的交易。版权代理就是文化内容的供给者。由于我国的版权贸易起步于图书出版行业,因此多半是为出版社提供选题。而选题是决定出版社能否赢利的关键。版权代理能够及时准确把握版权市场动向,赢得国际出版社的信任,优先获得有畅销书潜质的选题,这是版权代理公司逐渐获得出版社认可的必要条件。
北京版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曾经为中信出版社引进了法国《回声报》副主编埃里克·伊兹拉莱维奇写的《当中国改变世界》。该书是法国亚马逊的畅销书,2005年9月出版,至当年12月就销售5万册,为出版社赢得了很好的经济利益。不仅如此,我们还将该书的中文繁体版权授权台湾出版,版权再次交易。我们公司成立16年来,已有国际客户2000家,台湾和香港客户3000家,为上百家出版社提供了上千个选题,为出版社和文化公司创造了上亿元的价值。
深耕优秀作家品牌
记者:除了为出版社提供选题,版权代理公司的核心竞争要素是什么?
张艳:版权代理为出版社提供选题仅仅是业务的一个方面,版权代理的核心竞争要素是经营好作者。手上有没有独家优秀作者资源,才是代理公司生存发展壮大的根本。一个作家一生会有多部作品完成,而其中每部作品的生命周期和影响力,都与版权代理公司息息相关。我们不仅要提供纵向服务,让作家的作品在国内不断出版,还要提供横向服务,让其作品在国际出版,打造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
我们不仅要服务纸质图书出版,还要服务数字图书出版;不仅是文字读物,还要把其衍生成电影、电视等;要为作家寻找演讲机会和场合,带作家出访国际书展,扩大作家的交流视野;要分析作者作品,分门别类进行整理规划,系统经营;和国际电影公司合作,开发有潜质的影视作品。要让作家将作品的经营权放心地交到我们手上,才能让他们的智慧获得更广泛的传播,同时他们在经济上才会有更多的收获。目前我们公司的服务对象不仅有刘墉、吴淡如、王丰、琦君等一大批台湾作家,也有毕淑敏等大陆作家。只要用心经营,就能留住作家。
全面经营智慧财产
记者:在你看来,版权贸易所经营的产品涵盖哪些?如何才能更好地开展版权贸易?
张艳:凡属于智能创造出来的作品,都是版权贸易可以经营的产品。图书版权贸易是我们的起点,要想更好地开展版权贸易,我们还要有大文化的观念,紧扣文化产业的脉搏。不仅洞悉并掌握图书、音像、电影、电视、软件、衍生艺术品和数字产业的发展趋势,还要了解国家文化发展动态。同时,我们还要了解掌握国际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并能准确判断和把握市场动向,不仅要服务出版产业,还要服务文化产业。
目前,欧美国家都有比较成熟的数字出版商业模式和赢利模式,中国出版产业也正在构建新的数字出版经济模式。数字出版正在成为出版业生存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因此,我们在帮助作者授权时,将纸质作品和数字作品分开授权,让一种作品带来两种效益。而在同国际出版公司合作时,我们也会将纸质图书和数字图书的权利,以及附属衍生权利一并引进。
版权代理多元化拓展
记者:你认为版权贸易具备哪些特点?从事版权贸易需要具备哪些技能、手段或思维模式?北京版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版权贸易方面有哪些举措或构想?
张艳:由于版权贸易具有复杂性和跨行业的特点,除了要求相关从业者具备法律、语言的基本技能之外,还要学会应用新技术细分智慧财产的市场,用个性化的服务满足文化企业的需求,以此提升版权贸易手段、贸易范围、贸易形式和经营效果,形成线上线下、同时段、多载体、多手段的新模式。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网络建设,增强版权保护意识,维护版权。我们不仅要与国内出版社合作,也要和国际文化机构合作。
近年来,我们已从单纯的版权引进输出提升为资本合作,将买方、卖方融为一体,协同发展,共同赢利。我们还将和台湾文学发展基金会合作,逐步推出台湾知名作家作品,让大陆读者有机会一睹其风采。
作者:李婧璇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