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习培训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习培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蔡葵主持会议并讲话。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厅属相关单位和社会培训机构8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作“关于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条文概要解读”视频,云南民族大学董兴教授围绕“职业教育法的落实与实施”进行授课。
会议指出,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科教兴国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是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保障,对推动教育强国和技能型社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是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中坚力量,抓好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培养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会议要求,要坚持人民至上,立足行业所需、企业所盼、学员所想,以促就业、促创业、促发展为目标,抓实教育培训,为行业、社会、国家培养输送更多的素质高、技术技能强的人才。要以职业教育法为依据,以教育培训质量为导向,按规定、要求、标准和流程,认真组织好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多培养能工巧匠、大国工匠。要依法依规抓好考评考核,强化目标导向,科学筹划、严密组织、严格考核,全面提升行业人员的能力素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条件不达标、管理不到位、教育培训质量不高的培训机构及时进行清理;要利用联合检查督导、“双随机、一公开”等手段,加强对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全省住房城乡领域教育培训、考核考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服务优质高效。
参加会议的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学校纷纷表示,此次专题培训内容丰富,让大家更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行业担当、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