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及其家人暴力抗拒执行被拘留、罚款案
基本案情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向拖欠款项达200余万元的被执行人周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并拨打其电话,但周某某均以各种借口推诿,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查,周某某为当地某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名下多处土地和房产已全部转移给亲戚,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经向村委会调查核实,周某某现住的别墅为其所有。该院遂张贴搬迁公告,但周某某及其前妻徐某某、儿子等人拒不搬出。今年7月16日,面对法院执行,周某某的家人态度恶劣,拒不配合,并找来不明真相的几十名亲朋邻居围攻执行干警,周某某的儿子挡住大门口,周某某的母亲躺在客厅辱骂干警,周某某的妹夫煽动亲戚进行围堵,严重妨碍了执行秩序。该院立即组织应急小组支援现场,将案涉房屋清场查封。
处理结果
东莞市第一法院审理后认为,被执行人周某某故意匿藏、躲避债务,其家人暴力抗拒执行,情节严重,依法作出对周某某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月16日,依法作出对周某某两名家属拘留十五日、对徐某某罚款7万元的处罚决定。周某某拘留期满后,积极与各债权人协商还款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具有法律强制力,当事人应当自觉主动履行。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甚至隐藏、转移或恶意阻碍执行的“老赖”及其家属,人民法院视情节严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有利于破解执行难的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警示人们敬畏法律尊严,坚守诚信做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