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互联网法院是技术实验室、司法试验田和规则孵化器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互联网法院是技术实验室、司法试验田和规则孵化器
9月2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互联网法院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副院长林维在座谈会上发言,对互联网法院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
林维说,互联网法院的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中占据重要意义,也为世界互联网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在一定意义上,随着互联网法院的建立,中国的互联网法治实践走在了世界法治的前列,为全世界提供了中国司法智慧。互联网法院的建设回应了新时代科技革命对司法的挑战,呼应了人民群众对于互联网背景下法律权利义务界分的重大需求,创新性地推动了法学理论的发展和提升。
为推进互联网法院建设更上一层楼,他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互联网法院的“技术实验室”作用,拓宽司法科技运用范围。进一步推广互联网法院中应用成熟的最新司法科技成果,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智慧法院技术标准,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积极推进现代科技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为未来法院的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充分发挥互联网法院的“司法试验田”作用,建立完整的在线诉讼法律制度。探索建立公正的、崭新的、独立的在线诉讼法律制度,推动在线诉讼立法,呼应未来时代互联网原住民对司法程序的期待。
三是充分发挥互联网法院的“规则孵化器”的作用,树立互联网社会的法律规则。要想实现这样一种功能,必须在案件管辖上有所突破,互联网法院应当更加关注新类型案件,重点选择新的权利请求类型和法律关系类型,主动应对立法空白和理论真空,时刻关注业界动态,将现在的批量案件的集中管辖改变成为典型、疑难、复杂的互联网案件的专门管辖,乃至实现三审合一的全面管辖,并且要格外重视、合理发挥域外管辖的效力,为我国互联网企业的海外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同时,也要考虑在适当的时候提升互联网法院的审级,从而强化其裁判的权威性,进而整体重构互联网时代的司法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