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宜章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司法救助暖人心
中国法院网讯(邓国军 谭国群)“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帮我解决困难,心里很温暖!”被救助人吴某佑在接过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宜章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彭忠光、立案庭庭长邓国军送来的5万元救助金后激动地说。一个经历了25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终于了结了。
宜章县人民法院通过审查司法救助申请人吴某佑提交的救助申请材料,并派员到其家中核实情况,经了解,2021年5月17日,宜章县法院为一起“执行不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吴某佑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解决申请人实际生活困难。
经查,1995年9月9日,吴某佑之父吴某发因相邻纠纷被同村村民吴某扬故意杀害,吴某西(吴某发之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郴州市中院以吴某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吴某西50717.15元(扣除吴某扬已付的3000元外)。判决生效后,郴州市中院将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指定本院执行,因吴某扬在监狱服刑,其名下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赔偿至今无法执行到位。申请人吴某佑的父亲被害后不久,其母亲因病去世,成为孤儿,生活十分艰辛,靠爷爷、奶奶将其抚养成人。2019年,其爷爷、奶奶也相继去世,靠打零工为生,收入微薄,无依无靠至今未婚,生活十分困难。
在了解吴某佑的情况后,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我院将队伍教育整顿与审判执行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结合起来,积极向郴州市中院申报司法救助资金并获批准,解决其实际困难。
近年来,宜章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积极开展困难群众司法救助帮扶活动,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切实化解信访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