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司法救助暖民心
近年来,江西法院牢固树立“应救尽救”和“把好事办好”的工作理念,依法、及时办理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2015年至2020年,江西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676件,发放救助金2.77亿余元,救助涉案困难群众10779人。
江西法院始终坚持“弱有所扶”的为民情怀,秉持“扶危济困”的司法理念,将司法救助资源更多地向弱势群体倾斜,对符合条件的涉案当事人努力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针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制定《关于对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的相关要求》,针对未成年人的救助金超过1亿元。同时,还救助了一大批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交通事故致伤致残的受害人等困难群体。此外,还重点就退役军人、受疫情影响的救助申请人开展专项司法救助工作,激励他们创造更美好的生活。至今,江西法院已救助本省建档立卡贫困户1355人,占救助申请人总数的12.57%。
江西法院全面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升救助工作成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江西高院和部分中院先后制定了《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作。江西高院还与江西省扶贫办联合下发文件,创建贫困人口司法救助线索的移送与处理联动机制,拓宽贫困当事人的救助渠道。此外,江西法院还确立了司法救助线索发现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推进会,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程序更加流畅、工作效能更加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