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院公正司法维权益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聊城中院公正司法维权益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感谢法官的公正判决,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近日,家住东阿县的陈某将一面绣有“维护公平、捍卫正义”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王玉东手中,并对办案人员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及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表达了由衷感谢和高度赞赏。
图为当事人到法院送锦旗的情景
2018年7月,陈某雇佣张某为其吊装作业时,吊装的货物将陈某挤伤,案涉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陈某将张某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近6.5万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吊车是在吊装物品过程中,并非交通事故造成陈某身体受伤,且张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交强险保险单特别约定栏明确将在起吊作业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作为除外责任。对陈某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义务的诉求不予支持,仅支持张某对陈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该院办案法官王玉东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立法精神,结合省法院发布的类案裁判规则,经过合议庭评议,认为依据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使用”被保险车辆应当包括驾驶、作业在内;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该案当事人在保险单特别约定栏中的约定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条款。在此基础上,王玉东法官通过精心调解,最终促成陈某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并改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排忧暖人心,锦旗赠法官。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王玉东法官公正司法、耐心调解,让陈某十分感动。事后,陈某坚持要为办案法官赠送锦旗表达谢意,从而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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