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两级人民法院全力推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 执行到位标的额1.34亿元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忠诚践行法律赋予的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涉民生案件实行“三快”模式及“三优先”制度,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涉民生案件取得成效显著。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西双版纳州两级人民法院共收涉民生案件566件,结案 548件,结案率96.82%,执行到位标的额1.34亿元。同时,共开展涉民生司法救助17件3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1.13万元。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全力推动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
强化组织、摸清底数
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执行中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让每位干警前方有目标、肩上有担子。对涉民生未结案件全面清理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帐,认真分析研判,为进一步有效执行奠定基础。
全员发动,推动工作
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要求干警充分认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启动绿色通道,形成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的“三快”模式,全程提升办案速度。健全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加强立审执行协作配合,坚持并完善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的“三优先”制度,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切实保障执行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发挥综合治理机制作用,开展“夜间执行”、“突击执行”、“集中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对恶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家庭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促成部分履行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多措并举,充分运用执行手段
针对具体涉民生案件制定执行计划,明确执行时间及目标,协调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地执行,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借助各方力量积极查找其财产,通过查封、扣押、扣划等措施妥善解决案件。对被执行人长期外出务工下落不明而难以执行的案件,充分利用春节前后他们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查找被执行人,对拒不履行判决的企业,通过在失信被执行人平台上曝光等措施督促其主动履行。采用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相结合的方法,抓住矛盾化解焦点,采取释法说理和亲情感化的办法达成妥善解决案子的目的。
清案破难,着力实现人民权益
对申请人为农民工、低收入者和孤寡老人以及涉及案件为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或被执行人确无任何履行能力的案件,本着救急脱困、保障最低生活、合理支付的原则,依法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2020年共完成司法救助15件,涉及33人,发放救助金69.95万元。有效推进涉民生执行案件精准化解,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长效建治,形成联动机制
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以和促执”的理念,积极依靠乡镇、农场、村委会、村小组等基层组织力量开展工作,在执行中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与调解,促成执行和解。
强化组织、摸清底数
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执行中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让每位干警前方有目标、肩上有担子。对涉民生未结案件全面清理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帐,认真分析研判,为进一步有效执行奠定基础。
全员发动,推动工作
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要求干警充分认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启动绿色通道,形成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的“三快”模式,全程提升办案速度。健全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加强立审执行协作配合,坚持并完善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的“三优先”制度,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切实保障执行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发挥综合治理机制作用,开展“夜间执行”、“突击执行”、“集中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对恶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家庭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促成部分履行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多措并举,充分运用执行手段
针对具体涉民生案件制定执行计划,明确执行时间及目标,协调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地执行,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借助各方力量积极查找其财产,通过查封、扣押、扣划等措施妥善解决案件。对被执行人长期外出务工下落不明而难以执行的案件,充分利用春节前后他们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查找被执行人,对拒不履行判决的企业,通过在失信被执行人平台上曝光等措施督促其主动履行。采用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相结合的方法,抓住矛盾化解焦点,采取释法说理和亲情感化的办法达成妥善解决案子的目的。
清案破难,着力实现人民权益
对申请人为农民工、低收入者和孤寡老人以及涉及案件为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或被执行人确无任何履行能力的案件,本着救急脱困、保障最低生活、合理支付的原则,依法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2020年共完成司法救助15件,涉及33人,发放救助金69.95万元。有效推进涉民生执行案件精准化解,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长效建治,形成联动机制
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以和促执”的理念,积极依靠乡镇、农场、村委会、村小组等基层组织力量开展工作,在执行中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与调解,促成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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