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2月3日,弥勒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梁凌云主持会议并做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李健,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田红梅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弥勒市建立和完善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会议全面总结回顾了2019年以来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提速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弥勒建设,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要把握核心要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对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战略定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的认识和理解,更加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法治建设。二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部署,找准法治建设切入点和突破口,织密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以法治体系建设的实际成效促发展、保善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三要抓住重点关键,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见效。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着力提升公正司法。四要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以法治引领育先机、开新局,以高水平依法治市保障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效能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