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要求 做好衔接管控和安置帮教工作
本网讯 通讯员 白剑辉 徐明兰
为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控和必接必送工作要求,切实有效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近日,江城县司法局与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实现无缝对接将刑满释放人员李某接送回家并进行安置帮教。
李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20年9月13日在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服刑期满。为了防止刑满释放人员再次走上犯罪道路,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江城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向家属讲解了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政策,工作人员现场录入信息资料,及时建立档案,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就业想法,鼓励李某要在党委政府、司法所、家人朋友的关心支持下,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自立自强,自食其力,做一个对家庭负责守法的公民。
自1月份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江城县司法局积极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和安置帮教工作,累计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11次,开展帮教谈话123人次。该局将继续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接送工作,与省内各监所提前沟通,落实无缝衔接机制,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按时接回刑满释放人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