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开展“百人大督察”
5月18日,省公安厅召开“百人大督察”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派出百名督察深入基层去、对着问题找,敢于较真碰硬、一查到底,确保察实情、摸实症、求实效,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此次督察采取省公安厅直属单位一对一挂包州市公安机关的方式开展,派出16个督察组分赴16个州市开展为期10天的督导检查,采取暗访为主、明察为辅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要陪同,充分运用随警督察、走访群众、基层座谈等方法,摸清真实情况。督察把问责问效贯穿督导督察全过程,做到“挂账销号”“问题清零”,对工作不力、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社会治安混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据规定挂牌督办;对问题频发、督而不改和假整改的单位及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等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坚决追究责任。在督察中,省公安厅实行督察问题清单制度,带着问题开展督察,对照清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督察组与挂包单位实行责任捆绑、问责问效一体化机制,被督察单位存在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或督促整改落实不及时,导致严重后果的,一并问责督察组和被督察单位。(记者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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