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首次践行刑释 “三无人员”必接必送机制
本网讯 通讯员 张川云
为切实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工作制度, 2020年1月1日,兰坪县司法局将刑满释放“三无人员”李某从监狱接回并顺利送回老家进行稳妥安置。此次接送系兰坪县司法局对该类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的首次践行,为下一步落实从监狱到安置无缝对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9年12月6日,该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到云南省楚雄州监狱通知:李某系我县中排籍人员,2003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鉴于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服从监管、积极改造,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后再减刑六年半,将于2020年1月1日刑满释放。同时了解到李某属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为确保李某出狱后能顺利回归社会,兰坪县司法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李某户籍所在地,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走访了解,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置措施后,于2019年12月31日,派遣工作人员前往楚雄州监狱,与狱警提前对接好出狱交接事宜,次日,按期将李某顺利接回。为防止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帮教谈话,了解其心理状况和基本情况后,对其建立帮教小组,确定帮教责任人,制定符合李某顺利回归、有效融入社会、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帮教方案。同时,告知李某我县相关安置政策,并告诫其日后务必要遵纪守法。李某满怀感激之情,当场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落实“必接必送”是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必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能够给刑释人员带来心灵的慰藉和温暖,促进他们更好的回归社会,对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今后,兰坪县司法局将继续强化无缝衔接机制,严防刑释重点帮教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