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景谷县落实“四项措施”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2019年以来,普洱市景谷县在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中,以“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法治景谷建设”活动为载体,落实“四项措施”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基础。
加强调解员整体素质提升培训
着力加强全县人民调解员法律法规、调解实务、调解技巧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调解技能,增强调解员调解纠纷的能力。
夯实各级调委会组织基础建设
按照“五有、三落实、六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调委会组织基础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五有”建设,在工作要求上,做到有场所、有标牌、有印章、有调解文书、有统计台账,切实改善工作条件。二是进一步强化“三落实”要求,在组织保障上,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切实为调委会有效开展工作在组织建设、制度完善、工作推进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是进一步实现“六统一”标准。在规范管理上,做到统一标牌、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文书。目前,全县规范建有调委会157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77个,有调解员5131人,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并有效开展工作。
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纠纷信息报送、排查、调处、联动联调、重大矛盾纠纷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截止今年9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6次,受理各类民间纠纷952件,调处成功920件,调处成功率达96.6%。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坚持人民调解与法治教育并举
调解工作开展过程也是开展普法教育的过程。各级调解员以调解为主,以法治教育助推,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融入法治教育,注重调解适用法律法规知识点的梳理讲解,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反映利益诉求,做到“信法”不“信访”、信访不乱访,切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