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行业执业规范和公证质量检查调研培训会议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证行业执业规范和公证质量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9日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组织召开了全省公证行业执业规范和公证质量检查调研培训会议,参加全省公证行业执业规范和公证质量检查调研活动的八个组组长及调研组在昆成员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同志到会作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公证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司法厅、省公协组织此次检查调研活动旨在提高公证质量、促进公证行业良好发展。为开展好此次检查调研,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按照司法部“普惠均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和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证行业执业规范和公证质量检查活动通知精神,开展好此次活动。二是明确目标任务。一要做到提升公证机构执业能力和公证队伍素质、提升公证公信力、提升公证质量“三个提升”;二要明确范围,要对各州、市开展执业规范和公证质量检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调研,随机抽取2-3家公证机构实地检查;三要明确方式,可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台账、卷宗等多样化方式检查调研。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检查调研看是否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否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是否排查公证执业活动中有无涉黑线索“三个是否”及“五不准”执行情况等;通过检查调研看是否建立内部质量监督制度、是否定期检查公证质量、是否建立质量监控岗位看公证质量监控制度情况;通过“一个范围、三个重点”确定公证案件检查范围。四是严格评价标准。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证行业执业规范和公证质量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公证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证行业公证质量检查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等3个文件精神开展检查调研。五是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云南省相关纪律、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树立风清气正的云南公证人形象,力争通过调研检查,促进全省公证行业健康发展。
会议还对全省公证行业执业规范和公证质量检查调研相关文件及检查调研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