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一批刑事案件
本网讯 通讯员 杨向文
近日,永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4起刑事速裁案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永平县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审理刑事案件,此次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的4起案件,从审查起诉到判决,平均用时不到10天,庭审平均用时不到10分钟。
此次集中审理的均为危险驾驶案,永平县检察院受案后,指定专人办理该批案件。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4起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4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检察机关为4名被告人指定了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并听取了被告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审查后,检察机关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庭审中,4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对起诉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没有意见。与以往刑事案件庭审不同,此次庭审省去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在被告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后,审判长当庭作出宣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速裁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制度。刑事速裁程序不仅能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也实现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逐步实现“普通案件快速办,疑难案件精细办”的要求,让办案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从而整体提升办案质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