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昆明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昆明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1月15日向昆明市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李新平通报督察报告,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刘洪建作表态发言,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佳晨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阿泽新及有关人员,昆明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近年来,昆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滇池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高原明珠、绿美春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昆明市全面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先后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滇池保护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河(湖)长制、林长制等领导小组。着力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三年达98%以上;实施“湖泊革命”、劣V类水质断面“清零”攻坚行动,国控地表水断面全面消劣,滇池全湖水质连续5年保持Ⅳ类,阳宗海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深入推进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工作,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贴线开发现象得到全面遏制和根本扭转。昆明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成立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迎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要求,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及时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已办结264件。
督察指出,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展和较好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与昆明作为省会城市担负的重要使命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对生态环境保护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破题攻坚的思路不宽、办法措施不多,有的方面工作成效不太理想。部分地区噪声管控不够有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较为缓慢。有的地区和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滞后,治理措施不精准、不科学。部分地区和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
二是滇池保护治理任重道远。滇池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一体化环境综合管理效能还不高,协同治理机制尚未全面建立。截污控源还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还需加强。管理机制仍需健全完善,滇池保护治理尚未全方位融入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管理体系,水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要求,水资源调度分配还不够优化。
三是污染防治重点领域问题依然突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不到位。产业园区环境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固体废弃物管理存在隐患,磷石膏综合利用还不充分。地表水问题点多面广。
四是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大气污染防治仍需持续用力,科学防范臭氧污染的办法和措施不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存在不足,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储备少,部分实施项目进度滞后。推进节能降耗、绿色低碳发展等工作还有差距,执法监管质效还需提升。
督察要求,昆明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久久为功加强滇池保护治理,加快补齐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短板弱项,着力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率,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办理。坚决抓好抓实督察整改工作,对督察发现因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移送检察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处理。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昆明市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昆明市进一步调查核实,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将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纳入整改方案,移交问责结果总体情况纳入整改落实情况,一并上报省委、省政府。
刘洪建表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很有针对性,为昆明市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昆明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逐条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认认真真抓好整改落实。全市上下要坚持从“讲政治”出发,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把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抓好整改工作。要坚持从“严要求”出发,以更加严实的标准举措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狠抓落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坚持从“求实效”出发,以更加有力的组织领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督查督办,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从“重长效”出发,以更加完善的制度机制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更加注重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成效,更加注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打造宜人宜居的“高原明珠、绿美春城”,为云南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扛起省会担当、作出省会贡献。(贾献培 王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