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11月2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会议在昆明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小三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该次常委会会议于11月27日至30日在昆明召开。
会议讨论了《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等3件湖泊保护条例及《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修改稿)》《昆明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条例》等省、州(市)地方性法规,同意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审查。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省人大相关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视察的情况报告及重点督办建议情况汇报等,同意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产业强省三年行动、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同意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期间结合审议以上2个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以及省政府研究办理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等,同意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参阅。
会议听取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汇报,同意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选聘工作情况的汇报,原则通过相关人选。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规划》《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立项评估办法》。
会议还讨论了人事事项。
宗国英、王树芬、李文荣、徐彬、任军号、罗红江、韩梅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