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聚力“三个坚持” 抓实抓好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
2023年以来,保山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抓好云南省“两个目录”贯彻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法治化建设。
坚持目标导向,以更高起点抓整体谋划。保山市将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列入深化改革重要内容加以谋划推进。市县两级成立由机构编制部门、政务服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改革办组成的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指导,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会,统一思想、统一步调,上下一条线、层层抓落实。市级专班编写《业务指导手册》,对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的基本概念、重要原则、程序步骤进行明确,同时编制《乡镇(街道)行政职权目录模版》《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模版》《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模版》《行政执法流程和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实现政策业务“一本通”,确保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政策清、思路明、方向准。
坚持问题导向,以更高标准抓任务推进。为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保山市建立自上而下放权、自下而上点单、综合评估确定的会商研判机制,不搞“一刀切”式赋权。市级专班全面征求市级12个部门意见建议,赴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从《行政赋权指导目录》的142项行政职权中确定40项行政职权,形成全市统一赋权目录,作为县级赋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的基础;县级专班根据《行政赋权指导目录》与县级相关部门开展会商研判,对市级统一赋权目录外的其他102项县级行政职权进行研究,形成县级统一赋权目录;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除市县两级确定的统一赋权目录外,在《行政赋权指导目录》中选取拟承接赋权事项,由县级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对重点工作和发现问题,由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通过市县乡三级高效联动,分类、分阶段精准科学赋权,真正做到因地制宜、“端菜”与“点菜”结合、稳妥下放。
坚持结果导向,以更高质量抓整改落实。保山市将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并推进,在全市76个乡镇(街道)实体化组建执法队伍,核定事业编制429名,补充执法人员力量,加强乡镇(街道)履职能力建设。健全乡镇(街道)行政职权运行制度措施,通过“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和“执法队伍吹哨、其他中心报到”2个工作机制,统筹调度指挥下沉的执法力量,有效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指导培训,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同时,将分散在乡镇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执法力量进行有效整合,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为承接赋权执法事项做好了准备,使乡镇(街道)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上有了充实的人员力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