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多措并举打出市场监管“组合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德宏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四万三进两结合”活动为抓手(四万: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三进:政策宣传进市场主体、政策服务进市场主体、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两结合:把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紧密结合起来、把领导骨干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激发市场活力,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监管环境。
以“服”为载体,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市场主体倍增。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营商环境,抓发展必须抓市场主体”理念,不断优化审批服务,积极服务市场主体。通过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等,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行减证便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等。认真落实德宏州“当面见企业”活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研究建立了“处级领导带班岗”,从5月1日起,每月首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处级领导到办证大厅窗口带班1天以上,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让企业和群众“花最少的时间、跑最少的路、交最少的材料、找最少的部门、办最多的事”,切实感受到“审批有速度、服务有温度”的服务理念,真正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截至2023年5月18日,全州实有市场主体167538户,较2022年底净增12194户。其中:实有企业25057户,较2022年底净增1743户;实有个体工商户140984户,较2022年底净增10449户。
以“法”为根本,不断完善市场监管环境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监管执法公开、包容审慎监管、分类监管的监管执法规范体系,推动提高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印发了《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和刑事会商等工作制度,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联合督办。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有关规定,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在执法办案中,属“免罚清单”事项且符合适用条件的,给予不予立案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出台助企纾困稳市场主体21条措施,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以“信”为基础,不断完善市场监管环境常态机制。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做好事前信用培育、事中规范监管行为、事后失信惩戒。创新事前环节监管。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2022年以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32项,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告知承诺3606件,减少材料3606份。加强事中环节监管。以全面落实“稳市场主体”“保护企业信用”为重点,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年报“网上报、零见面”措施,不断深化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到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不断提升事后环节监管效能。截止目前,全州共归集各类市场主体信息17167条,企业通过申请及时获得信用修复8958户。
以“智”为手段,不断完善市场监管环境信息平台。全面梳理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纳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并动态更新。截至目前,全州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5444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5182项,完善率100%。通过执法数据的汇集,对执法部门的监管行为进行监管,采用大数据分析,对企业执法失信的风险情况进行预警。截至目前我州执法数据汇集10915条,发布监管动态信息2418条、发布违法违规曝光信息290条。2022年以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市场主体3695条。真正实现了“无处不在、无事不扰”的科学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