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司法局完善“四项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蒙自市司法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四项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2021年来,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113次,发现并调处矛盾纠纷1009件,调解成功率98.51%,调处率和履行率100%,未发生民事转刑事案件。
重在预防,完善预警防范机制
坚持局、科、室、处、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矛盾纠纷,及时了解和掌握苗头倾向。探索建立新的预警机制,在水田乡义警中成立社会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义警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及化解中的作用。
建设平台,搭建诉调对接机制
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法院联合,在市人民法院共同推进设立“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从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两支队伍中,从优选派人员驻室开展诉前调解,为民事纠纷当事人解决诉前纠纷提供快速、专业、便捷、惠民的调解服务。
清单管理,建立专班调处机制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根据调处难度梳理重点矛盾纠纷,实行清单管理,组织专班制定“一案一策”进行调处化解。整合蒙自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员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资源,组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中心,根据矛盾纠纷类别从卫健、妇联、交警大队、红河州保险协会派员组建调解专班及时调解交通事故、医疗、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
创新方式,完善多方参与调处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正向激励,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稳定调解员队伍;优化人民调解员选聘方式,重点从网格管理员、退休干部(尤其是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法律工作者及“两代表一委员”(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中选任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在新安所镇大新寨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王丽明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能手化解矛盾纠纷的示范作用。